想必大家今天都看到新聞了







球棒飛擊瞎同學…1800萬怎賠

【聯合報╱記者白錫鏗、黃寅、張弘昌、喻文玟/連線報導】 2009.02.19 03:10 am



吳炳寬左眼被球棒傷及,現在僅能看到光。
記者黃寅/攝影
台中市逢甲大學國貿系學生賴易成(就是大熊!!),去年九月廿二日晚,在男生宿舍前空地練打壘球時,球棒飛出,擊中五公尺外練打的吳炳寬,造成吳左眼球破裂失明;吳求償一千八百萬元,協調破裂,台中地檢署昨天依過失重傷害罪將賴起訴。

檢方表示,賴易成與吳炳寬都是壘球社社員,此意外若發生在正式比賽,安全防護佳,應是容許範圍;但發生在非比賽的練打,且造成失明,仍有疏失之責,故以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賴。

吳炳寬的律師許儱淳說,十九歲的吳炳寬是逢甲光電系學生,體諒父母辛勞,去年轉換跑道,投考警專正期班,正取分數是兩百四十三分,他考了三百四十分,卻在體檢前發生憾事,是一輩子的痛。

吳炳寬昨晚說,在警專放榜前一天傷了眼睛,遭此劇變,只好回逢甲就讀,現他左眼完全沒有視力,沒辦法考駕照,提重物眼睛會痛。賴家雖看過他兩次,都未道歉,還說意外是逢甲沒做好防護設施,指他刻意站在賴後面才被打中,感覺沒有道歉誠意。

賴易成的家人說,事後已一再道歉,多次透過學校協調,吳炳寬以視力受損,影響課業及日後工作和生活前途為由,要求賠償學費,日後工作權益損失及退休安穩生活,共一千八百萬。僅因揮棒不小心,要賠那麼多錢,實在負擔不起。

賴家說絕對有誠意與吳家和解,問題在賠償金額,與雙方預期過於懸殊,賴家考量傷者及親人的反應,會尋找適當時機再溝通協調。

逢甲公關室說,有關賠償已召開過兩次協調會,賴易成(廿二歲)當眾向吳炳寬道歉,因賠償金額差距太大而破裂。校方雖盡力輔導吳,讓他逐漸接受左眼失明事實,仍需長期關注,校方會注意兩人的學習情緒。

【2009/02/19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

還滿無奈的~~

因為真的是意外

大雄也有道歉(想也知道有道歉阿!!這是常理吧~~)

誰也不希望這件事情的發生

只希望有個能讓人接受的結局

希望大雄能度過這個劫數

大家一起加油

用力的打這次的新生盃

我們都是挺你的!!大熊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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